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4-06-20 09:26:52
本报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陆娅楠)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的《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为促进海上风电产业健康发展,鼓励优先开发优质资源,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发改委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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