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0 10:32:58
去年6月,江西省宣布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计划在三年内让一万户普通家庭实现光伏发电。工程采取居民自建、合同能源管理和政府统一组织建设三种建设模式,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其他有效率的建设运营模式。对列入示范工程的项目将享受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标准为每峰瓦4元。据了解,示范工程开始申报后,1000余个建站指标随即引发各地居民“哄抢”。目前,示范项目已全部建成并完成验收。
按照规定,二期示范工程继续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验收的补贴标准为3元每峰瓦,7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补贴标准另行研究。目前,各地已经开始接受居民和企业申报,从2月底开始于每月底将当地通过审核的申请数量汇总上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将按照各地申报顺序安排建设计划,满额后申报工作自动截止。
据悉,申报成功的项目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网和验收工作,逾期的不享受二期工程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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