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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示范城市政策密集出台 总数近一半

来源:第一电动网    发布时间:2014-11-12 10:38:12 

    时至年末,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城市的地方政府,掀起了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出台潮流。

近期,太原、西安、长沙、苏州、泸州、惠州、襄阳、南昌等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相继出台。据第一电动网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国88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已有近40个城市的推广方案落地。

同时,北京、上海、青岛、南京、常州、西安、武汉、江苏、天津、广东、广州、南昌、泸州、湖南等14个省市出台补贴细则。其中,按国家和地方1:1比例的城市分别是北京、武汉、天津、西安、泸州等5个城市;广州、青岛2个城市按1:1比例补贴且不退坡,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6万元。广州市除了市级补贴外,广东省也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的10%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最大。

上海市纯电动汽车一律补贴4万元,且闵行区补贴2万元,嘉定区补贴1.5万元,浦东区补贴2万元。

省市两级补贴的分别是江苏省市两级四六分,湖南省补贴范围最大,补贴14个市州且按省市三七分;南京纯电动乘用车一律补贴3.5万元;南昌私人领域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4.4万元。

在三年推广期已过去大半时间的现阶段,88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仍有包括长春、郑州等多数城市没有出台补贴细则。目前,补贴政策的落实、充电设施问题、地方保护等,仍然是制约新能源车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而现阶段,各地方补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尤为关键。随着各地方政府补贴政策的落实,相信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快速增长。

14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北京

国家和北京市1:1比例补助。国家和北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武汉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天津

天津将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1:1的比例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西安

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泸州

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青岛

不实行退坡机制。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每辆按2013年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本市财政补助,且国家补贴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除此之外,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燃料电池车都是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本市财政补助。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000元,且每辆补助总额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最高标准的20%。本市财政补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和区市财政分级负担。

上海

纯电动汽车补贴4万;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补贴3万。

闵行区:拥有闵行户籍,或者在该区企业单位工作、交满2年以上社保的消费者可以享受2万元的闵行区政府补贴。

嘉定区:嘉定区个人购买补贴1.5万元/辆的鼓励政策,而且还明确指出支持数量上不封顶。

浦东区:浦东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在浦东新区工作交满1年以上社保,或者有浦东户籍者,可以再享受中央、上海以外的浦东新区政府补贴2万元/辆。

湖南

湖南省对14个市州给予补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按照“省市共担、以市为主”的原则,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本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市州承担补贴金额的70%。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省本级按每辆5万元给予定额补贴。

江苏

江苏省2013、2014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常州

常州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南京

南京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南昌

南昌市2014-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标准: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领域的纯电动乘用车150>R≥80每辆2.5万元, 250>R≥150每辆3.6万元,R≥250每辆4.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2.4万元;城市出租领域的纯电动乘用车150>R≥80每辆1万元,250>R≥150每辆1万元,R≥250每辆2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每辆1万元;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纯电动客车8>L≥6每辆8.5万元,10>L≥8每辆11万元,L≥10每辆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每辆15万元;邮政、物流、环卫、电力、服务等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计算)每辆4.2万元。

广东

2013-2015年,省财政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不同分类地区给予综合补助。

一类地区:广州市。私人乘用车10%、公务车30%、出租车30%、客车30%、专用车30%。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私人乘用车20%、公务车40%、出租车50%、客车50%、专用车40%。

三类地区:江门、肇庆。私人乘用车20%、公务车50%、出租车60%、客车60%、专用车50%。

四类地区:粤东西北城市。私人乘用车20%、公务车100%、出租车100%、客车100%、专用车100%。

广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广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不退坡,即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进行1∶1的配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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