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4-16 09:02:06
《通知》指出,2013年,我国风电并网和消纳取得积极成效,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国除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外,内蒙古、吉林、甘肃酒泉等弃风严重地区的限电比例均有所下降,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增长180小时左右,弃风电量同比下降约50亿千瓦时。但弃风限电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局部地区弃风仍制约着我国风电产业的发展。
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074小时。国家电网区域利用小时数为2067小时,南方电网区域为2147小时。其中,福建省最高,为2666小时;吉林省最低,为1660小时。在1800小时左右的还有甘肃电网 (1806小时)和青海电网(1753小时)。东北电网平均为1915小时,在区域电网中最低。
《通知》指出,要着力保障重点地区的风电消纳,弃风限电较严重的地区,在问题解决前原则上不再扩大风电建设规模。要加强风电基地配套送出通道建设,电网企业要根据风电基地建设规划,认真建设风电基地配套送出通道,不断完善网架结构,扩大风能资源配置范围,提高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要大力推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建设,各相关省(区、市)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以本地电网就近消纳为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时序,不断完善风电开发建设的技术标准,协调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的关系,充分发挥风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针对风电规模较大的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河北、辽宁、甘肃、宁夏和新疆等地,要进一步优化和创新本地电网的运行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系统内调峰电源配置,协调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之间的调度次序,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对已列入核准计划或国家重点规划的风电基地项目,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和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核准计划下发当年出具所列项目的并网承诺函,避免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限电。
国家能源局将重点跟踪各批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因并网条件不落实而未能在文件有效期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将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能源网 http://www.aeene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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